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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初、中、高级职称
聘任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县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和《涡阳县中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》(院党字〔2024〕2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本次职称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聘任对象: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,取得资格证书的待聘的且无违反九项准则人员。
二、聘任条件:
(一)初级职称
1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);
2、2023年度公需科目继教证(含2023年度专业继续教育学分90学时,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,继教本学时页需用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);
3、小二寸照片三张;
(二)中级职称
1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);
2、2020-2023年度公需科目继教证(含2020-2023年度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每年90学时,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,继教本学时页需用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);
3、小二寸照片三张;
(三)高级职称
1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);
2、2019-2023年度公需科目继教证(含2019-2023年度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每年90学时,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,继教本学时页需用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);
3、小二寸照片三张;
4、高级职称聘约;
除以上条件,还需满足《涡阳县中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》(院党字〔2024〕24号)相关要求。以上岗位聘用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。
三、审核要求
根据初、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各项要求,经人力资源部、医务部、护理部、药剂科、科教部、院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综合审核,符合条件者经研究给予聘任。
四、聘任时间地点:
时间:2024年7月11日--2024年7月17日(工作日),逾期不再受理。
地点: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
中医院人力资源部
2024年7月10日